中聯辦:兩辦非基本法指一般意義上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 有權對港事務發聲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4/17 18:47

最後更新: 2020/04/17 18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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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仍未選出正副主席一事,點名譴責主持會議的公民黨郭榮鏗,遭民主派批評是干預香港事務。中聯辦今日再發稿指回應傳媒四條提問,強調中央對港工作部門依據中央授權履行職責,有權力也有責任對香港事務發言發聲,社會少數人提出所謂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之說,完全是對基本法的歪曲。

中聯辦四條問題如下:

一、「兩辦發言人日前譴責部分議員癱瘓立法會內委會,反對派提出兩辦無權干預立法會運作,違反《基本法》第22條」的看法?

中聯辦發言人指,中央對港實行「一國兩制」、「港人治港」、高度自治,但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,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,包括立法權,均來源於中央授權。強調兩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機構,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「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」,有權代表中央,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、基本法正確實施、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,行使監督權,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。

中聯辦強調,這不僅是履職盡責的需要,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,「否則這兩個機構如何推動“一國兩制”在香港貫徹落實?」。聲明指,「兩辦」就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發聲,其正當性、合法性毋庸置疑。少數法律專業人士,完全了解這邏輯,卻拿第22條指責兩辦發聲,是對基本法故意曲解,也是對民意刻意誤導。


二、對媒體評論,郭榮鏗主持內委會主席選舉蓄意拖延阻撓,導致內委會長達半年仍無法選出主席,是嚴重的濫用權力;但也有人辯稱並不違背議事規則的看法?

中聯辦認為,這種肆意「拉布」顯然違反議事規則,有違內務守則主持選舉的規定,指郭榮鏗的刻意濫權,造成內委會停擺,嚴重阻礙立法會依據基本法履行職能,已經違背其就職時關於擁護基本法、效忠香港特區的誓言,更可能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。


三、對近日某西方媒體引述不願透露姓名法官表示,香港司法系統面臨日益嚴重的壓迫的看法?

中聯辦回應指,中央和內地充分尊重基本法賦予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,從未干預法院對案件審判。如有人或媒體再惡意炒作那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話題,只能理解為是別有用心,惟恐天下不亂。

 

四、特首日前說,中央對內委會癱瘓表態發聲,完全理所當然,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,才是“赤裸裸的干預”。請問您對此如何看?

中聯辦表明,完全贊同林鄭月娥的說法,指「修例風波」發生後,香港一些政治人物頻頻到外國「告洋狀」,「乞求」外國政府或議會干預香港內部事務、制裁香港,形容是赤裸裸出賣香港和國家利益、毫無國家觀念和民族尊嚴的行徑,已經突破「一國兩制」底線,是禍國亂港行為。

聲明指,從政者效忠自己國家,是基本政治倫理。強調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曾表明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,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」,但部分議員卻公然勾結外部勢力,出賣香港和國家的利益來撈取政治本錢,呼籲那些顛倒黑白、內外勾結的政客,不要再為一己私利損害香港整體利益、危害國家安全,否則,最終總要為自己的行為「埋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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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淇